文 / 半夏
本文陈述所有内容皆有可靠信息来源赘述在文章结尾
“世界之大,无奇不有”,本以为只是一句调侃,没想到现实比段子还魔幻!
近日就出了这么一桩离谱至极的事:
偷东西的居然把被偷者告上法庭,更炸裂的是,小偷还胜诉了,法院判决被偷者要赔3.5万元!剧情反转得让人猝不及防,简直比电视剧还抓马。
这背后究竟藏着怎样不为人知的隐情?
“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”,生活中总有一些离谱的事,不断刷新我们“认知”。
就像这次广西这起偷梨反索赔的案子,简直让人惊掉下巴。
6月2号,据媒体报道,果农王大爷梨园里,梨子挂满枝头,而这也引来了不速之客——“小偷”王某。
王某瞅准时机,偷偷溜进梨园偷梨。
王某正摘得起劲,被梨园主人李大爷逮个正着。
李大爷又气又急,自己精心照料的梨,就这么被小偷惦记上了,他大声呵斥,快步追去。
王某做贼心虚,拔腿就跑,慌不择路下,被地上树枝绊倒。
李大爷追上来时,手中锄头因惯性砸到王某脚上,王某疼得直咧嘴,拖着受伤的腿一瘸一拐走了。
本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,没想到过了几天,王某又找上门来。
他一脸委屈,说自己小腿骨折了,让李大爷赔20万治腿。
他还振振有词,说自己住院花了7万多,还有营养费、误工费,加在一起要20万不算多。
气得李大爷浑身发抖,坚决不同意:
“你偷东西还有理了,坚决不赔钱!”
没想到王某一纸诉状将李大爷告上法庭。
法院审理后最终做出判决,这结果让李大爷一脸茫然。
法院审理后觉得,李大爷追小偷是为了保护自己的东西,这本身没错。
但锄头砸人造成严重后果,超过了正当防卫的范围,属于防卫过当,所以李大爷要承担王某50%的医药费,一共3.5万元。
这判决传到网上,网友们炸开了锅,超过1.7万人参与讨论,评论区几乎都在指责。
有网友说:
“法官考虑得太片面了,老大爷找法官后账的可能性小,无赖找后账的可能性大,这判决太让人失望了。”
还有网友调侃:
“被偷的梨得赔,李大爷就该说梨是独一无二的,一个梨要十万,让小偷赔得倾家荡产。”
从因果关系看,网友觉得“偷梨进果园是因,不偷梨就啥事没有”,小偷是自作自受,不该索赔。
不少网友气愤地说:
“法院判赔3.5万,这不是纵容盗窃吗?太离谱了!”
广东有网友还分享了类似的事,说邻居的龙眼地被偷,小偷摔伤后邻居被索赔。
对于此事有律师进行解读,
律师认为王某受伤并不是一个原因造成的,他自己非法进梨园偷离逃跑,还被树枝绊倒,再加上李大爷锄头,这一下多个因素共同导致了王某受伤后果。
而法院是依据民法典,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,造成同一损害,能确定责任大小的,各自承担相应责任,难以确定的平均承担。
所以法院在判定时考虑到王某偷梨有错在先,逃跑行为也有自主选择成分,本身就存在受伤风险。
但李大爷在追赶的过程中,锄头砸人也确实存在过失,没有尽到合理注意义务,最后才判定双方共同平均担责。
对此律师进行反驳,此情此景,一个年过半百的老大爷,面对一个身强力壮的青年人,他怎样守护自己的财产,才算是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?
因此律师认为这是对一个普通人提出了不切实际的要求。
这个判决结果很多人难以接受,毕竟李大爷是受害者,辛辛苦苦种的梨被偷,最后还在赔钱,换谁心里都憋屈,一年的纯利润能有35000元吗?
多长时间的辛勤劳动,就这一笔赔偿就都打税票了,这不是鼓励一个小偷吗?
这不是打击一个辛勤的劳动者?
律师认为这个案件对李大爷的责任比例过高,律师还认为李大爷应当无责,甚至还应该要求这个小偷赔偿大爷的经济损失。
只有这样才能挽救道德滑坡,才能让那些无赖懒汉尊重勤劳人家的劳动成果,才能形成社会正向风气、正能量。
这样判,小偷的腰杆子就挺起来了,以后偷东西理直气壮。
这位律师表示:更加肆无忌惮
以后再遇上这种状况,李大爷到底该怎么做才好?
确实值得好好琢磨下。
李大爷是该选择视而不见,还是好言相劝,让小偷别慌,慢慢摘,以免慌乱中受伤?
信息来源;新晚报、安徽商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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